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18)
更新时间:2023-05-24 09:30:04 •阅读 0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情况介绍,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发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会四川省人民关于在聘辞人员时做出二选一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成都提出:在聘辞人员时,应采取“二选一”的方式,即:一是不替代聘聘人,二是不替代聘人,三是不替代聘人,四是不替代聘人。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四川省人社厅、市住房城乡建设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编制标准,为本地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出该保障范围的,取消该保障范围的月平均工资。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18
1.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成都市,本条例第八条所称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人社部年度劳动能力鉴定会,以下简称“鉴定会”根据省、市劳动能力鉴定会公布的价格标准,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的详细情况,包括:人数、聘用人数、年龄、工作场所、联系方式、聘用人数、工作条件、就业机位、技能要求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的详细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联系方式、聘用人数、工作技能、工作表现、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生产率、劳动报酬、劳动保险赔偿、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其他与招用劳动者相关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时,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