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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软件 北京东华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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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软件北京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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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资产抵押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华软件财务公司作为担保方,作为主借款方,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智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4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与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一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软件在中国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贯彻落实遵义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关于实施遵义市向全资企业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监督管理意见的批复》(渝中资[2015]7号)的《遵义市政府关于实施遵义市向全资企业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批复》中,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遵义东华软件和东华软件于2016年10月17日前(含),分别向公司提供总额15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及缴纳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贷款,上述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

上述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贯彻落实遵义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关于实施遵义市向全资企业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批复》(渝中资[2016]7号)。

2017年9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贯彻落实遵义市政府《遵义市政府关于实施遵义市向全资企业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批复》(渝中资[2017]7号),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20亿元的募集资金及缴纳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贷款,上述银行贷款已于2018年9月30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及缴纳人民币1亿元的银行贷款的资金到位后